● 报名信息务必填写真实、准确,如出现漏填、错填责任自负,且报名费不再返还,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退赛,报名费不与退还。报名后,抽签结果公示前,若运动员出现伤病不能参赛,提交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后,可向组委会申请换人或退还报名费用。抽签结果公示后,所有换人、退还报名费用等请求一律不予受理。
参赛者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入场参赛,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本的原件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电子证件,青少年组若无法出示身份证,须同时出示学生证(带有照片)和户口本原件,未能出具以上有效身份证件者,将拒绝其参赛。代替他人参赛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以身份证为准(例如:10岁-11岁为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其他年龄段以此类推)。报名人员应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申报相应组别,如有隐瞒,发现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凡是在中国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注册的羽毛球运动员;外籍、港澳台选手;凡是代表其他国家参加国际性赛事的运动员,满足以上任一项均视为专业运动员,均不能参与此次比赛。赛事期间有资格不合格的参赛运动员,一经举报发现,赛会组委会核实后,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及该运动员在本次赛事中已经获得的成绩,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 本站各组别获奖运动员(前四名),不得报名参加2025年“李宁杯”双打邀请赛其他站比赛。
报名截止后或报名名额满员后将通过线上渠道公示所有参赛运动员名单,公示期为1个自然日,同时接受举报申诉,原则上采用“谁举报,谁举证”的规定,最终参赛资格由组委会认定,公示期结束后,不受理任何与资格相关的举报行为。
赛事将视传染疾病突发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海啸,战争等)等情况,保留取消或延期的权利。因上述原因导致的赛事取消或延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主办方不予承担。如遇当地疫情而导致赛事不能如期举办,报名费用可申请原路退回,或保留参赛资格,等候赛事延期举行。
由于比赛场馆及器材原因,本次比赛不执行1.15米限高规定,采用“过腰”和“拍头未向下”的替换规则。
除决赛外,所有比赛采用21分一局决胜每球得分制,20平后不加分,先获得21分的一方胜该场。决赛采用15分三局两胜每球得分制,决胜局8分时交换场区,14平后不加分,先获得15分的一方胜该局。
③ 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未经裁判员允许,不得离开比赛场地。*比赛场地范围:以星空体育官方网站羽毛球竞赛规则中规定的双打比赛区域为准。
每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参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每场比赛,根据秩序册中标注的比赛开始时间,凡迟到5分钟的参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处理。
运动员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或在场上但明显不参与比赛(详见以下说明);或赛后拒绝领奖超过5分钟者,均视为罢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参赛运动员必须事实参与比赛,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临场裁判员可在征求裁判长同意后,宣布取消该方运动员该场比赛资格:
b.运动员站立在场上,但明显不参与比赛,且被裁判员口头警告过1次的情况。
每局比赛中,一方运动员有且仅有1次因伤暂停的机会,且处理时间不超过3分钟(出血的受伤情况不限制处理时间)。运动员意外受伤且需要处理时,由临场裁判员召唤裁判长带领赛会医生入场处理。
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穿着李宁品牌服装方可入场比赛;获奖运动员必须本人穿着组委会统一发放的赛事纪念T恤参加颁奖典礼,参赛运动员必须本人穿着组委会统一发放的赛事纪念T恤参加开幕仪式,如违反规定主办方有权取消其成绩不予颁发奖品。
涉及本次参赛人员肖像权为无偿提供主办和承办单位在比赛中拍照、摄影、使用和展示照片的永久权利。若参赛人员是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确认同意主办及承办方无偿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并承诺不会就肖像的使用向主办及承办方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赔。
参赛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必须注重体育道德、文明礼貌、尊重裁判、服从管理,以临场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如运动员对临场裁判员在执行羽毛球竞赛规则方面存在疑义,应在下一个发球前提出,临场裁判员召唤裁判长入场处理,并以其裁定结果为最终判决。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及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并取消该本次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参赛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必须做到球风文明,球品良好,漏判不埋怨,不打情绪球,坚决杜绝违背体育道德的不文明言行。场内、场外,任何情况下打架斗殴者立即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影响羽毛球运动疾病者不得报名参赛;比赛中如出现意外伤害,责任自负,赛事各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对运动员的意外伤害均不承担责任。